信息来源:云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07-06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决定在我省选择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乡村,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工作。
据介绍,该试点旨在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我省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和品质,打造美丽中国的乡村样板村和乡村振兴的示范村。试点工作以建设美、经营美、传承美“三美”同步推进为重点,注重美丽乡村建设与文化的融合,推动乡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建成一批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宜居宜业的品牌名片村,打造美丽中国的乡村样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文化支撑。
在确定试点对象中,将综合考虑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因素,围绕红色文化、民族风俗、历史文化等,优先在全省选择一批最能代表云南特色的基础条件较好、民族特色鲜明、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发展成效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自然村或连片自然村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内容包括: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处理好乡村规划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关系,实现美丽乡村和文化的完美结合。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可持续发展机制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推进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长效机制,促进乡村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激发农村农民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该办法将由党委、政府牵头负责,财政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试点的参与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取“县级自愿申请、州(市)推荐上报、省级审核备案”的方式确定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