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20
镇政干〔20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
根据中共镇雄县委《关于邓俊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字[2017]6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于2017年3月20日研究决定:
邓俊峰 任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镇雄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鲁 斌 任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镇雄县信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镇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申云聪 任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璨 任镇雄县对外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免去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雷天勇 任镇雄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洪 济 任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胡永智 任镇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免去镇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 英 任镇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免去镇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邓海燕 任镇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免去镇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袁 勇 任镇雄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镇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程文琰 任镇雄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镇雄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太贤 任镇雄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免去镇雄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鲁丕鲜 任镇雄县支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洪 波 任镇雄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镇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肖国华 任镇雄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免去镇雄县煤炭工业局母享片区煤管所所长职务;
汪武崇 任镇雄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赵 霖 任镇雄县煤炭工业局乌峰片区煤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郎大忠 任镇雄县煤炭工业局泼机片区煤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涂 勋 任镇雄县防震减灾局局长,免去镇雄县天麻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颜 鹏 任镇雄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镇雄县防震减灾局局长职务;
汪祥发 任镇雄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镇雄县生物资源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 燕 任镇雄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镇雄县生物资源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郎 静 任镇雄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翼鹏 任镇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庆斌 任镇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熊 忠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光华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赤水源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清涛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遵樯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常 敏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高健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场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薛廷武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芒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涂国明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母享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林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坡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沈 雄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德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其道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果珠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戴舜银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碗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郝 春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成 贵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杉树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大科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古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邵 波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湾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荣进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木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德乾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邓 雄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泼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镇雄县工商局泼机工商所所长职务;
吉学文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盐源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镇雄县工商局罗坎工商所所长职务;
欧可旭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牛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镇雄县工商局牛场工商所所长职务;
唐荣显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坪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镇雄县工商局场坝工商所所长职务;
方成欣 任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勒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镇雄县工商局以勒工商所所长职务;
岳朝镜 任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丽婷 任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贵斌 任镇雄县司法局乌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翟建华 任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 霞 任镇雄县司法局南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佑宇 任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 杰 任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天录 任镇雄县司法局鱼洞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 剑 任镇雄县司法局塘房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清元 任镇雄县司法局赤水源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江绍菊 任镇雄县司法局杉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军阳 任镇雄县司法局场坝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虎越 免去镇雄县监察局派出第二分局局长职务;
成联朝 免去镇雄县监察局派出第四分局局长职务;
吴克锋 免去镇雄县监察局派出第六分局局长职务;
刘 勇 免去镇雄县生物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 勇 免去镇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 春 免去镇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郎 斌 免去镇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鲁绍春 免去镇雄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陆旭东 免去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镇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孔令贤 免去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龚声伦 免去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丁维政 免去镇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李乾万 免去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杨朝书 免去镇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龚声德 免去镇雄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朱绍雄 免去镇雄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许冬梅 免去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段理强 免去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代玉国 免去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牟 虎 免去镇雄县工商局芒部工商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郎 骁 免去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鄢永邦 免去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义富 免去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鲁 毅 免去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 婧 免去镇雄县司法局塘房司法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镇雄县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