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8-03-27
经镇雄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批准,镇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采购农药、微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镇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昭通至瑞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镇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药、微肥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昭瑞2018-004
3、采购人:镇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昭通至瑞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预算资金:¥600000.00元
7、采购内容:农药、微肥一批,采购人将实时跟踪,随机抽检(由镇雄县农业执法大队执行,抽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经工商局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能够在用户所在地提供优质售后服务;(注:提供办事地址、电话、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职称/职务等证明文件)
4、履约情况: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且2015-2017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并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日期为本公告之后),投标人自行查询(开标时提供原件)。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1.获取时间:2018 年3月28日至 2018年3月30日,每天09:00-11:30,14: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在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昭通市镇雄县乌峰镇中山路,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5391445151)。
3.获取费用:¥ 800.00元/套(谈判文件一旦售出,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购买谈判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需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加盖鲜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谈判时携带原件备验。
四、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4月1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
3.谈判时间:2018年4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五、谈判保证金提交相关事宜
5.1供应商须在2018年4月4日17:00时前,用转账的形式从基本账户中转出。
5.2保证金收据:提交保证金后供应商须持转账凭原件及保证金交款通知单到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昭通市镇雄县乌峰镇中山路)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谈判申请文件内保证金提交证明以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谈判申请文件)
5.3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5.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汇至:
开户名称: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雄县建设街支行
银行帐号:5300 1637 7510 5100 2346
电 话:0870-3134115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镇雄县文卫路
联系人:乐工
联系电话:18849877711
采购代理机构:昭通至瑞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年路291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3408802845